关于依据预算项目库管理办法重新开展
项目库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部门:
为服务学校“十五五”发展规划、“双优”建设核心任务,进一步规范学校预算项目库管理,严格落实“先项目、后预算”的管理原则,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提升项目储备质量与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根据修订后的《河北建筑工程学院预算项目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学校将启动预算项目库全面梳理、更新及重新申报入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入库总体规则
本次项目入库严格执行新版项目库管理规定,实行“常年储备、动态更新、滚动管理”。所有纳入年度预算安排的非经常性项目,必须从项目库遴选产生,未入库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预算资金。
二、新旧项目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按照《河北建筑工程学院预算项目库管理办
法》相关要求提供(在“财务处网站—资料下载”模块下载)。
1. 申报过的项目(不论是否在库),须逐项核实项目实施必要性,补全完善相关材料后重新申报。
2. 本年度新增项目,须全面开展项目论证、规范填报材料,按程序申报入库。
三、工作要求及报送时间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本次项目申报工作,认真梳理、精准谋划,于2026年10月20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提交至归口部门。各归口部门须于10月26日前,将经分管校领导审核后的项目入库建议名单及对应项目申报材料提交至预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归口部门请将汇总后的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邮箱:cwc@hebiace.edu.cn
如有疑问,请联系财务处预算科。
联系人:苗茹月,联系电话:4187677。
特此通知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财务处
2026年10月13日